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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小区二期集中商业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年04月02日 联系我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方小区二期集中商业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函1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 ,招标人为 长沙市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八方小区二期集中商业主体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岳麓区观沙岭;

   2.3  建设规模:八方小区二期集中商业主体工程建筑面积为70000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二层。

   2.4  工程造价:约1.3亿元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工期涵义约定详见合同条款)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八方小区二期集中商业主体工程施工,包括主体结构(不含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水电工程、涂料、地下车库地坪、虹吸屋面、地下车库交通标识标牌等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11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类似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年以上。

3.5.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11月至20171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行政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湘江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试行)》(湘新建发[2016]228号) 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

5.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方式。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221日17:00 (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名: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号:693287077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八方二期集中商业”。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八方二期集中商业),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资格审查时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6.2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起至2017年2月21日止,每天9: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方式:0731-85126633

7. 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

7.1、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即入围;

7.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2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7.4  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出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

7.5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并报名资料一致,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报名及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7)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

(9)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0) 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3)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14)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1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16)拟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17)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8) 投标保证金进帐单(资格审查时提交)。

注: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二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至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湘江新区门户网》  http:hnxjxq.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11. 招 标 人:

招 标 人:长沙市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路龙柏湾商业街B栋主楼

招标代理: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4号栋1010房

联 系 人:邹先生、李小姐

电  话:0731-85117733   传    真:0731-8512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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