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烈士公园环湖道路路面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6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湖南烈士公园环湖道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位于开福区湖南烈士公园内; 2.3 建设规模:(一)道路改造工程。主要对破损路面挖除重建、沥青路面铺设、对路基局部修补等,道路全长约3KM,分为4个区域:(1)迎丰桥口至东便门路段括宽路面2M;(2)东便门区域至三岔路口路段括宽路面2M;(3)三岔路口至红军渡路段括宽人行道1.5M;(4)红军渡至三湘四水路段括宽路面2M。原有路面面层铣刨后,与加宽路面一同新铺4CM改性沥青砼面层; (二)年嘉湖特色景观廊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沥青砼路面改造、人行道、排水沟、电缆沟及特色景观廊; 2.4 工程造价:约480万元; 2.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9 招标范围:(一)对破损路面挖除重建、沥青路面铺设、对路基局部修补等,包括:(1)迎丰桥口至东便门路段括宽路面;(2)东便门区域至三岔路口路段括宽路面;(3)三岔路口至红军渡路段括宽人行道;(4)红军渡至三湘四水路段括宽路面。原有路面面层铣刨后,与加宽路面一同新铺改性沥青砼面层。 (二)年嘉湖特色景观廊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沥青砼路面改造、人行道、排水沟、电缆沟及特色景观廊;(具体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等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 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安全员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拟任的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省外企业须按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①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6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0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11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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