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行绿色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绿色)产品首购办法》(湘财购〔2019〕21号)有关规定,经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论证并网上公示,省财政厅认定了89个产品符合政府采购首购产品条件。现发布《湖南省首购产品目录(第四批)》(见附件,含第二批73个,第三批96个),原《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首购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湘财购〔2019〕2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首购产品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湘财购〔2020〕1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首购产品目录〉(第三批)的通知》(湘财购〔2021〕10号)文件同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