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价监函〔2021〕34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形成《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转发你们征求意见,请于11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站。
联系人:何高伟联系电话:0731-85660287
邮寄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桔园路125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公楼206室市场科
邮箱:284076081 qq.com
附件:
1.《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表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