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方小区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江新区企业开发投资项目备案证 [2015016]、[2015017]、[2015018]、[20150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招标人为 长沙市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八方小区二期集中商业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八方小区二期集中商业项目工程监理 ;
2.2 建设地点:岳麓区观沙岭,地块四周北临茶子山路、南临含光路、西临金星路、东临岳华路;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八方小区二期集中商业项目,该项目地上4层、地下2层,高度23米,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共计约73458.11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24800万元。具体以设计图纸及规划核准面积为准;
2.4 工程造价:总造价约24800万元;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监理服务期: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36个月;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9 招标范围:八方小区二期集中商业项目范围内所含项目的的全部建设内容的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其它: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2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4.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 。
3.8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无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中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方式。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 2月29 日下午17:00 (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户 名: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693287077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八方二期商业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八方二期商业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资格审查时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6.2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止,每天9: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方式:0731-85126633
7. 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
7.1、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即入围;
7.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3月1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7.4、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出席。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基本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
7.5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并报名资料一致,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报名及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任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的承诺;
(6)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7)企业与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
(8)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9)拟配备的总监代表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如有);
(10)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11)拟任监理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12)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13)关键岗位人员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5年11月至 2016 年 1 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5)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资格审查时提交)。
注: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二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至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湘江新区门户网》 www.csxdq.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11. 招 标 人:
招 标 人:长沙市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路龙柏湾商业街B栋主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31-82960402
招标代理: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4号栋1010房
联 系 人:邹先生、李小姐
电 话:0731-85117733 传 真:0731-8512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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